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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费、劳动保护费及安全费用列支范围详解:会计与税法标准对照
2025-03-07|资讯来源: 网络整理|查看: 204

福利费、劳动保护费及安全费用列支范围

一、福利费

序号

会计标准(财企〔2009〕242号)

税法标准(国税函〔2009〕3号)

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方面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有:职工因公外地就医的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的企业职工的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的医疗补贴;职工的疗养费用;自办职工食堂的经费补贴或者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的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

企业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时,其内设福利部门会发生一些费用。这些费用包括职工食堂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等,还包括职工浴室的相关费用,以及理发室的设备等费用,同时还有医务所的设备等费用,以及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并且,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也属于这些费用范畴。

企业内设的尚未分离的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设备、设施方面的费用和人员方面的费用。设备、设施方面的费用如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集体宿舍等集体福利部门设备、设施的折旧、维修保养费用;人员方面的费用如集体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人工费用。

企业为职工在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方面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其中包括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的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的企业职工的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的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以及职工交通补贴等。

职工有困难时可获得补助,还有企业通过统筹方式建立并管理的专门用于帮助和救济困难职工的基金用于支出。

离退休人员的统筹外费用包含两部分,一是离休人员的医疗费,二是离退休人员的其他统筹外费用。

离退休人员的福利支出,与企业取得收入不直接相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含多种内容。其中有丧葬补助费。还有抚恤费。以及职工异地安家费。同时包含独生子女费。也有探亲假路费。另外还有符合企业职工福利费定义,但未被包括在本通知各条款项目中的其他支出。

其他职工福利费按照其他规定发生,其中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备注

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与交通相关的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企业发生的与住房相关的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但根据国家有关企业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统一规定,不得再为职工购建住房。企业发放给职工的节日补助,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企业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也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

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中列入的福利性补贴,若与工资薪金固定一起发放,且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 号)第一条规定,就可当作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照规定在税前进行扣除。

列举:

1.某企业组织员工聚餐,产生的费用如何税前扣除?

国税函〔2009〕3 号第三条第二款内容未列举提及的费用项目,若确实是为企业全体职工的福利性质费用支出,同时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权责发生制原则,并且符合支出税前扣除的合法性、合理性、真实性、相关性和确定性要求,便可作为职工福利费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2. 某企业给员工发放礼品,产生的支出如何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方面,若企业发放员工礼品等非货币性福利,那么需将其计入职工福利费,并且按照限额进行税前扣除;在增值税方面,企业发放员工礼品时,要区分所发放的是自产货物还是外购货物这两种情况:其一,如果企业是把自产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这种情况视同销售货物,应当计算并缴纳增值税。企业将外购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时,不视同销售货物。并且,一般纳税人针对该外购货物所取得的进项税额是不得抵扣的。

企业常见的福利性支出包括:

二、劳动保护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五百一十二号,详见附件政策依据 5)第四十八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劳动保护支出是合理的,就准予扣除。《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经贸安全〔2000〕189 号,详见附件政策依据 6)第二条规定,符合前述规定的劳动保护费支出需满足以下条件:

确因工作需要的支出应视为工资薪金支出,非因工作需要以及国家规定以外且带有普遍福利性质的支出,除从职工福利费用中支付的情况外,也应视为工资薪金支出。

为其雇员进行配备或提供,而不给其他与该雇员没有任何劳动关系的人配备或提供。

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以及防暑降温品等在范围内,像高温冶炼企业的职工所使用的防暑降温品,还有道路施工企业的防暑降温品,以及采煤工人的手套、头盔等这类用品。

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企业给员工提供口罩等防护实物物资,这样做的目的是防止病毒的传染扩散,以保障员工的生命健康安全。这种情况可以计入“劳动保护费”,并且能够在企业所得税税前进行扣除。

三、安全费用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企〔2012〕16 号,详见附件政策依据 7),第二条规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称“安全费用”)主要限定了以下这些行业。一是境内直接从事煤炭生产的企业;二是境内直接从事非煤矿山开采的企业;三是境内直接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的企业;四是境内直接从事危险品生产与储存的企业;五是境内直接从事交通运输的企业;六是境内直接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的企业;七是境内直接从事冶金的企业;八是境内直接从事机械制造的企业;九是境内直接从事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含民用航空及核燃料)的企业;十是其他经济组织。建设工程包含土木工程,建设工程包含建筑工程,建设工程包含井巷工程,建设工程包含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建设工程包含装修工程,这些工程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同时还包括矿山建设。

(一)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安全费用”提取比例:

序号

工程类型

提取比例

矿山工程

建筑安装工程造价2.5%

房屋建筑工程方面;水利水电工程方面;电力工程方面;铁路工程方面;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方面。

建筑安装工程造价2.0%

市政公用工程,它是一类工程;冶炼工程,属于特定的工程范畴;机电安装工程,是关于机电设备安装的工程;化工石油工程,主要涉及化工和石油领域的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专注于港口和航道相关的工程;公路工程,主要是关于公路建设的工程;通信工程,是与通信相关的工程。

建筑安装工程造价1.5%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会被列入工程造价。在进行竞标时,该安全费用不能被删减。并且要将其列入标外进行管理。如果国家对基本建设投资概算有另外的规定,那么就按照其规定来执行。

(二)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安全费用”列支范围:

完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支出,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等设施设备支出;改造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支出,包括洞口等设施设备支出;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支出,包括临边等设施设备支出;这些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还包括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支出。

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维护、保养的支出;进行应急演练的支出。

(3)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安全生产检查方面的支出;安全生产评价(不包含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方面的支出;安全生产咨询方面的支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5)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6)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安全生产中适用的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8)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9)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我们依据有关税收政策,同时结合《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企〔2012〕16 号)的官方解读(其详细内容可参见附件政策依据 8)。安全生产费在使用的时候可以在税前进行扣除,而在提取的时候则不能扣除。

四、其他具体问题

因疫情而发放给职工的防疫物资,其中有口罩,还有消毒液以及洗手液等。那么,具体应该将这些防疫物资列支在哪项费用呢?

可将其列支为劳动保护费,此劳动保护费属于贵司发生的合理支出,能够准予扣除。

因职业健康方面的考虑而发放给职工的物资,其中包含按摩枕等这类物品。那么,具体应该将其列支在哪一项费用当中呢?

因要响应扶贫要求,所以购买了相关扶贫物资并发放给员工。那么,具体应该将其列支在哪项费用中呢?是在福利费中进行核算,还是在营业外支出中进行核算呢?

根据前述规定,贵司因职业健康方面的考虑而发放给职工的物资,以及外购的扶贫物资发放给员工,这些相关的支出属于企业提供给员工的非货币性福利,应当列支为职工福利费,并且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时是有限额的。

问题 5:核酸检测费用属于何种费用呢?要区分是全员性的核酸检测费用,还是单人因具体防疫要求或工作需要而产生的核酸检测费用。

若取得的是个人名字抬头门诊收费票据且有财政部监制章,该票据可作为企业税前扣除凭证。

附件:相关政策依据

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其文号为财企〔2009〕242 号。

企业职工福利费指的是企业为职工提供的福利支出,这些支出不同于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以及住房公积金。具体包括发放给职工或者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以及非货币性集体福利。

职工卫生保健、生活方面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有:职工因公外地就医的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的企业职工的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的医疗补贴;职工的疗养费用;自办职工食堂的经费补贴或者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的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

福利员工是什么意思_怎么办理福利员工_员工福利

企业内设的尚未分离的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费用,包含设备、设施方面的费用以及人员方面的费用。设备、设施方面,如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集体宿舍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会有折旧费用和维修保养费用;人员方面,集体福利部门的工作人员,其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人工费用也包含在内。

职工有困难时可获得补助,还有企业统筹建立并管理的专门用于帮助和救济困难职工的基金会进行支出。

离退休人员有统筹外费用,其中包含离休人员的医疗费以及离退休人员的其他统筹外费用。在企业重组的情况下,涉及的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需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重组有关职工安置费用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9]117 号)来执行。倘若国家另有规定,那么就依照其规定执行。

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含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路费等。同时,还包括符合企业职工福利费定义,但未被包含在本通知各条款项目中的其他支出。

政策 2 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其文号为国税函〔2009〕3 号。

“一、关于合理工资薪金问题

《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中所说的“合理工资薪金”,指的是企业依据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者相关管理机构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能够按照以下这些原则来把握:

(一)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二)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

企业在某一特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具有相对的固定性;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按照一定的秩序进行的。

企业已经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并且所发放的是实际的工资薪金。

(五)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

三、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

《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企业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时,其内设福利部门会发生一些费用。这些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和设施费用,以及这些设备和设施的维修保养费用。同时,还包括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企业为职工的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其中包括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的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其他职工福利费按照其他规定发生,这些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以及探亲假路费等。

四、关于职工福利费核算问题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需单独设置账册,以进行准确核算。若未单独设置账册且未准确核算,税务机关会责令企业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倘若逾期仍未改正,税务机关便可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进行合理的核定。

政策 3 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该公告的文号是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5 年第 34 号

“一、企业福利性补贴支出税前扣除问题

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规定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福利性补贴,应被视为国税函〔2009〕3 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的职工福利费,按照规定计算限额并在税前扣除。

政策 4 为《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强化部分总局定点联系企业共性税收风险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其文号为税总办函(2014)652 号

与取得收入不直接相关的支出的税前扣除问题(包含离退休人员的工资、福利等方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简称《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相关规定,那些与企业取得收入并非直接相关的离退休人员的工资、福利费等方面的支出,是不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的税前进行扣除的。

政策 5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其对应的国务院令是第五百一十二号。

“第四十八条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

政策 6 为《关于印发的通知》,其文号为国经贸安全〔2000〕189 号。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用人单位,包括企事业以及个体经济组织等。

本标准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是在劳动过程中用来保护劳动者安全和健康的物品。这些物品是由用人单位提供的,是必需的。用人单位需要指导劳动者,并且督促劳动者在作业时正确使用这些劳动防护用品。

国家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用人单位在采购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时,所采购的用品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用人单位在发放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时,所发放的用品也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用人单位在使用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时,所使用的用品同样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这些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还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

用人单位需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制度,包括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方面。安技部门要对购进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验收工作。

政策7、《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企〔2012〕16号)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直接从事煤炭生产的企业适用本办法;有直接从事非煤矿山开采的企业适用本办法;有直接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的企业适用本办法;有直接从事危险品生产与储存的企业适用本办法;有直接从事交通运输的企业适用本办法;有直接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的企业适用本办法;有直接从事冶金的企业适用本办法;有直接从事机械制造的企业适用本办法;有直接从事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含民用航空及核燃料)的企业适用本办法;还有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企业)也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安全生产费用(简称安全费用),是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并在成本中列支的资金,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的安全生产条件。

……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是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作为计提的依据。各个建设工程类别对于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具体如下:

(一)矿山工程为2.5%;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 2.0%;

通信工程为 1.5%。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列入标外管理。国家对基本建设投资概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总包单位需将安全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给分包单位,并且对其使用进行监督。同时,分包单位无需再重复提取安全费用。

……

第十九条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完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支出,其中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具体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的相关支出;洞口防护设施设备的支出;临边防护设施设备的支出;机械设备防护设施设备的支出;高处作业防护设施设备的支出;交叉作业防护设施设备的支出;防火设施设备的支出;防爆设施设备的支出;防尘设施设备的支出;防毒设施设备的支出;防雷设施设备的支出;防台风设施设备的支出;防地质灾害设施设备的支出;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设施设备的支出;通风设施设备的支出;临时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支出。

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维护、保养的支出;进行应急演练的支出。

(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安全生产检查的支出;安全生产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的支出;安全生产咨询的支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支出。

(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安全生产适用的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九)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

如果当年计提的安全费用不够,超出的部分要按正常的成本费用渠道来列支。

集团公司主要承担安全管理责任,经过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能够对所属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按一定比例进行集中管理,并且可以统筹使用。

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有关负责人针对《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办法》对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有哪些要求?

企业需要加强安全费用的管理工作。要编制出年度的安全费用提取以及使用计划,并且将其纳入企业的财务预算当中。企业所提取的安全费用,应当依据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单独核算。同时,要按照《办法》规定的范围来安排使用这些费用,不能出现挤占或者挪用的情况。年度结余的资金可以结转至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如果当年计提的安全费用不够,超出的部分则按照正常的成本费用渠道进行列支。

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属于企业自己提取、自己使用的资金。其他单位和部门不能通过收取、代管等方式对其进行集中管理和使用。为保障安全生产费能真正用于安全生产,依据税收规定,安全生产费在使用时可在税前扣除,而在提取时则不扣除。企业需要认真贯彻并落实相关要求,足额进行提取,按照规定专项用于安全生产。

政策9、《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热点问答(第十二期)》

企业为湖北员工在湖北进行核酸检测费用予以报销,员工拿到的是个人名字抬头的门诊收费票据,且该票据有财政部监制章,那么这种票据能否作为企业税前扣除凭证呢?

答:可以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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